我国宗教政策安全主线与统战主线的双重解读
2012-08-01
安全主线和统战主线是解读党的宗教政策缺一不可的两大路径。复旦大学徐以骅、刘骞在《统战与安全——新中国宗教政策的双重解读》一文中,对安全主线和统战主线的互动发展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强统战主线是释放宗教领域安全压力的最佳途径之一。现将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宗教安全一直是我国国家安全的重要考量,是党和政府开展宗教工作的基本原则,构成了我国宗教政策的“安全主线”。与此同时,团结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服务,构成了我国宗教政策的“统战主线”。
长期以来,国内政学两界关于我国宗教政策的论述,与安全主线和统战主线相对应。一方面,围绕宗教渗透的种种关于宗教与国家安全的论述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渗透学”,取代“鸦片论”等成为宗教政策领域的标准话语。另一方面,“协调论”、“适应论”以及“和谐论”等“宗教统战”主张也相继提出,反映在先后出台的政府有关宗教政策和重要文献中。
回顾60年来我国宗教政策的发展轨迹,安全主线与统战主线此消彼长,使得不同历史阶段的宗教政策呈现出差异甚至重大差异。从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是两者需要保持一定的动态平衡。建国以来我国宗教政策两条主线的互动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形成期(1949-1957年),以安全为主、统战为辅,两者互动较为顺畅和平衡;二是失衡期(1957-1976年),宗教问题被“全盘或极端安全化”,统战主线几乎完全停止;三是调整期(1976-1989年),安全主线相对淡化,统战主线得到强化,两者相对平衡;四是转型期(1989年以来),呈现统战为主、安全为辅趋势,并出现宗教“政策线”与“法规线”联动的局面。事实证明,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作出调整,保持安全主线和统战主线的相对平衡,是制定合理有效宗教政策的关键。单纯的安全至上或统战至上,特别是安全至上,不利于宗教工作的开展,甚至会给宗教及宗教工作带来极大损害。
二是两者的内涵和外延一直在发展和变化。两条主线经历了从鸦片论到引导适应、从争取宗教上层人士到团结全体信众、从“团结、教育、改造”到“培养、教育、引导”、从促进国内建设到促进祖国统一等的发展。我国宗教安全和统战虽然是历史性理念,但一直在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实际上安全和统战具有普世性的意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制订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安全和统战的考量,尽管使用不同的名称。当然,就特殊性而言,统战工作在我国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目的性的国策,而在他国的类似做法可能只是策略性和工具性手段。
三是安全主线相对淡化和统战主线相对加强是我国宗教工作的发展趋势。解放初期教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安全利益的多元化以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针的提出,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舒缓了我国在宗教领域受到的安全压力,同时为统战主线的相对强化提供了政治和法制基础。实际上加强统战主线以及健全“法规线”是释放宗教领域安全压力的最佳途径之一。尽管目前我国宗教仍然面临突发性和经常性的安全挑战,但难以扭转我国宗教安全即“我国国家内部信仰主体和格局有利于维持国家的安定团结,外部势力在宗教领域对我国的国家主权、政治制度、社会现状等核心利益不构成严重威胁”的大局。
四是两者的共同目标均为服务我国的国家利益。安全化可以使政府集中力量推进某一事业或应对“存在性威胁”,并迅速强化社会整合和认同。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安全的泛化会不必要地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稀释、模糊乃至偏离国家的即定战略目标,使安全化失去效果和意义。但如果对宗教可能给我国带来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又不利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因此,可以对宗教问题实行安全化和去安全化并举、安全策略与统战策略并举,在宗教领域采纳某种有限(选择性)安全化的对策,将一般社会安全问题与重大国家安全问题加以区隔,使一般宗教问题公共政策化并与安全问题脱钩,以实现安全主线与统战主线、政策线与法制线相对平衡,并充分调动宗教工作的统战主线,使宗教政策更充分地反映我国“强国弱宗教”的社会现实、“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以及我国社会和谐、承担国际责任并且与国际社会协调的大国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