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规定
2012-08-01
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与我争夺信教群众,争夺思想阵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抵御渗透工作的复杂性、迫切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将抵御宗教渗透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应当提起高度的警觉,严密注视外国宗教敌对势力在我国建立地下教会和其他非法组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进行破坏活动的情况,并给以坚决的打击。要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对宗教界加强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御渗透。要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进一步做好国际人权斗争中涉及宗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要注意研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互联网迅速发展等新情况给我国宗教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早制定应对措施,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牢牢掌握抵御宗教渗透工作的主动权。
要切实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同解决信教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界正常的对外交往区别开来,鼓励和支持我国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