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尊重”的重大方针
2012-08-01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四个尊重”是“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邓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高度尊重。“四个尊重”的方针在强调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同时强调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是激发民族创新活力的需要,也对统战部门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统战部门要在“四个尊重”方针的指导下,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鼓励他们的创业精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工作,为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而努力,促使一切劳动、技术、知识、资本和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