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财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2024-03-27
2024年泰安市财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分配情况公示
2024年泰安市财政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上级相关要求,综合各单位少数民族人口、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成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采用因素分配法,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市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泰财农整指〔2024〕15号),于2024年3月22日切块下达各县市区。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泰山区33万元 岱岳区32万元
新泰市26万元 肥城市35万元
宁阳县36万元 东平县38万元
泰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